关节轴承绿色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高架仓库
发布时间:2024-09-24 作者: 新闻中心
高架仓库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建设价格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有关数据: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本项目单跨跨度最大32米,二级资质可承担:单跨跨度≤39米;
本项目单跨跨度最大32米,单跨跨度≥30米属于大型项目,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33260877.66元(含暂列金159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公司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公司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公司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能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公司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办筑〔2018〕18号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公司和有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临时一、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测考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四类企业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及企业其它经营等活动。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⑦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⑧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30日00:00:00至2022年10月26日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有关的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6%~10%(含6%,不含1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能够正常的使用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27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龙溪股份600592)上发布。